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红土生产队是真的穷。
这里几乎都是黄土做墙,茅草盖顶,全村都找不到一户像样的人家。
也就是说,在土改前,这个村子就没有过地主。
红土村,想来这里也是不适宜作物生长的。
史格说明来意,村里的小孩子跑的飞快,把他们领到生产队老队长的家里。
同样是黄土垒砌的房屋。
农居小院的幽静是别处比不了的,山林环绕把城市的繁华和喧嚣统统隔绝,月朗星稀之时,整座村庄都沉寂下来。
史格的背包里带着粮食,一些夹杂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棒子面,黄色,白色,黑色掺杂在一起。
常威来之前就猜想到村里的情况,他从身后硕大的背囊里拿出二十斤纯玉米面,又翻出几节香肠。
别说这年月,再过十几年,干部下乡吃饭都得自己带粮食或者粮票。
给钱都没用。
见到香肠,队长家里的小孩眼睛都红了,又不敢伸手去拿,缩在门口探着脑袋流口水。
老队长身上套着件打满补丁的灰色袄子,看着门外骨瘦如柴的孙子孙女,叹了口气,“实在太多了。”
常威浑不在意的摆了下手,“是我们来打扰了您。”
如果不是怕惹麻烦,常威恨不得拿白面出来。
玉米面他在家只有偶尔早饭时做糊糊吃。
老队长蜡黄的脸上微微发热,硬着头皮接过来递给自家老婆子,想了会又小声叮嘱道:“给干部们做点玉米窝头,咱们自己加点红薯进去熬点棒子面粥,香肠切了给郑麻子送点,他媳妇带着身子呢。”
常威没理会老队长对粮食的安排,走到堂屋的炭火旁坐下烤火。
辽县比京城纬度低,但是温度更低,至少要冷五六度。
他搓了搓手,等老队长安排好坐回来,才说起来意。
老队长接过常威递来的香烟,夹起根木炭在嘴边点燃,自言自语道:“十六年了啊,42年鬼子大扫荡,死了不少人啊。”
小伙子们都沉默着。
那一年的大扫荡,军民损失惨重,山下的县城都因此改了名。
“当年部队转移的事情,您还记得吗?”
“记得,哪能不记得呢,部队就是从我们村口过去的。”
范团儿静静坐在一旁,虽面有急色,却没有插嘴,把事情都交给常威。
“您还记得,村里一户叫做郑三才的人家吗?”
老队长又陷入了沉思,半晌之后才道:“三娃啊,记得,他还是我堂侄儿。”
“那他们现在还在村子里吗?”
“不在了,鬼子扫荡,杀到了山里面,我们都逃了。”老队长吸了一大口烟,随着话语缓缓吐出,烟雾被炭火烘烤着袅袅上升,笼在屋顶上散开。
他那双浑浊的眼看向常威,“42年,他们抱回来个娃娃,你是想来找这个娃娃的吧?”
常威点点头,指了下范团儿,“那是她的弟弟。”
此刻范团儿第一次从旁人耳中听到关于自己弟弟的消息,不由的紧张起来,手指死死捏着衣襟,眼中泛起期待。
“这个女娃娃家里是大干部啊。”老队长感叹了一声,“这几年县里也下来问过两次。”
常威不置可否的笑了下,见老队长一根烟抽完,连忙给他续上。
老队长的话语很慢,一边回忆一边道:“部队那时候要转移,从村口过去,三娃挑着粮食去送行,回来的时候担子里就多了个男娃娃,虽然没有说,但是我们都知道,那是部队的娃。”
“后来小鬼子过来了,放火,杀人,抢女人,我们就只能朝着山里面没有路的地方躲。”
“三娃怕被人举报这个娃娃是部队的种,就没跟着我们一起走,自己带着婆娘和闺女单独离开了。”
“那个时候的人都胆子小,小鬼子刺刀杀人又不眨眼,好多人害怕,鬼子一问就什么都说。”
别妄想逃离我,除非我尸骨无存。我是你一个人哒墨临琛掌握京城命脉,凶残冷血,却对病秧子安初眠蚀骨宠爱。传闻这病秧子骨瘦嶙峋,奇丑无比,结果,她惊艳亮相,全民皆痴。安初眠在外腥风血雨搞事情,唯独对墨临琛成了黏人小奶包。当着众人面,墨临琛抱着小奶包,又哄又宠,我老婆身子娇弱,三步一喘,你们都得让着她。养生系统续命,无数神级buff加持,安初眠一搞事就轰动全球。天后马甲被扒,墨临琛看着怀中的安初眠,小奶包,嗯?我摊牌了,除了是你的小奶包外,马甲也遍布全球爱慕者蜂拥而至,豪掷千金。墨爷,你家夫人翻天了!墨临琛磨刀霍霍,敢,她是我的私有物,谁敢多看一眼死!次日,安初眠狐疑的发现,对她众星捧月的爱慕者们,一见到她就闻风丧胆了。...
道家我种下一颗种子,剩下的就跟我没有关系了。挑完事就跑,这才是我的正确打开方式。...
太后废长立幼是哀家做得最错的一件事,昏君,哀家要废了你。摄政王错失皇位,尽心尽力辅佐换得挫骨扬灰,昏君,我要篡位做明君。顾娴昏君,你无情,你花心,我要嫁你叔叔,做你婶娘。温柔自带锦鲤体质,集万千宠爱,吸干昏君运道。昏君朕太难了。温暖战地记者现场吃瓜。总结最落魄的我遇见最好的你,若你求一世安稳,那这盛世...
叶家天才继承人被人残害,导致未婚妻退婚,更被赶出家门。隐姓埋名成为小家族上门女婿,机缘获得长生诀跟惊世医术,从此一飞冲天。这一次,他要洗刷屈辱,夺回属于他的一切。这一次,他注定要站在世界之巅,让众生膜拜!...
现代女孩赵芳儿一朝穿越到七十年代,什么?吃不饱,睡不好,买个东西要钱还要票,连出门都要介绍信?!幸好空间在手,钱票?古董?全跑不了,再迎娶一个高富帅,嗯谁说穿越不好?明明这日子美的不得了...
我出生时,左手腕上缠着一条蛇骨,骨刺深深插入肉中。十八年后,白水出现在我面前,许诺与我血肉相缠。可结果,却比刮骨更让我生痛。蛇骨性邪,可又有什么比人心更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