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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四章 坟归乡人客五(第1页)

“嘶……”

金丝衣虫从安神父的手中挣脱,跳入余不言后颈的皮肉中,泥牛入海,消失不见。

谵妄只持续了非常短的时间,短到摸摸后脑勺,那里的皮肤很光滑细腻,还有些许头发垂下来。幻觉只是维持了让三人看个大概的时间,连痛感也没有来得及出现。

余不言脸色一凝,用伪天使的视野像是磁共振一样全方位扫过自已的身体,却没有发现异常。

一想到自已的身体里长虫子,他就觉得全身都瘙痒起来。

这种小东西到底是什么时候进入到他的身体里的?

尚未清楚金丝衣虫是无害的共生体还是有害的寄生虫,余不言只能猜测是前者。

安神父满意地舒了一口气。他能确定金丝衣虫的生长环境特别优质,表现很活跃很健康,抗诅咒的性质也是一打一的。

“不用担心。衣虫以诅咒为食,金丝衣虫同样如此。”安神父说着,放松了身体,拿出两根棒针就开始织毛衣。

郑添衣不明觉厉,又颇为赞同。

他用胳膊一扫就把稻草人给扫到一边,同样拿出两根棒针,坐在教堂的座位上织起来毛衣。

余不言夹在两人的中间,觉得自已有些多余。

这教会的人在干什么?

大男人的织什么毛衣?

“我劝你也一起加入到编织‘命运线’和行列中来,不然的话,你会加速卷入到下一次时间循环中。编织虚假的命运线能尽量延缓这个时间,可能只有几分钟,但足够我们暂时脱离循环。”

“金丝衣虫只能让你保留记忆,尽可能不受诅咒影响,却不能根源性地消除外部诅咒。”

“衣虫无法脱离人身存活太久,诅咒也是一样。不然的话,把衣虫们全放出去就能把诅咒啃光,但哪有这么好的事……”

安神父把老花镜摘了下来,以一种极其平和而宁静的态度对待着余不言,在这么一瞬间,余不言好像看到了他衰老二十年后和四十年后的样子。

同样是这么的平静……

余不言于是问:“我该怎么做?”

“喏。”郑添衣递给余不言一片自已手背的皮肤,露出其中血红的肌肉组织。

那皮肤一脱离手背,就马上风化成了一块上好的棉布布料。皮肤膨胀成了几厘米厚的布料,轻轻一拉,像拉拉面一样,反复几次,又被撕成了长短如一的毛线……

余不言瞪大了眼睛,还没等他揉眼,郑添衣手背的皮肤已经被皮肤下的衣虫粘上一圈毛线缝合完毕。

那些皮肤下拟态成血肉的衣虫,如同微小的能工巧匠,把人体重制、加工,甚至做的比某些外科医生还要强。

甚至,还能多退少补……

到底是我疯了?

还是这个教会的人都疯了?

郑添衣和安神父安安静静地织着毛衣,神情自若,雷打不动。在这个喧嚣尘上的时代,专注于手艺也是一种幸福,哪怕只是存在于谵妄的妄想。

衣虫是这样子和残衣会的成员达成共生关系的。

余不言体内也有金丝衣虫,说不定也可以做得到。

他抬起手,艰难地从讲经台上的毛线团里抽下来两根棒针。

教堂中,“人人足衣”的四个大字,在旧衣回收的大框子上写的很清楚。

一种奇妙的羞耻感萦绕在他的心头。

“慢着……”

“你这个月重伤过吗?”安神父突然抬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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