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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林初年囧样,董昌明心情大好,笑着道:“我回来可谁都没告诉,你就做这么一大桌子菜不会真是为了欢迎我吧?”
听到这话,林初年恍然大悟:“董哥,我今天正式接到通知,拿到编制了,关系落在县里的,我想庆祝一下!恰好你回来了,咱们大家一起热闹热闹!”
“哈哈,那感情好!对了,我今天回来,正好要问你个事儿呢!董集中学这次遇到洪水,其中有个受难者叫杜晓蕾,当初在屋里没跑出来,最后被淹死在学校了,你知道这事儿吧!”
“听说了,董哥,那孩子的妈妈是董家村的,早年外地打工带回来的,据说她爸爸常年在外地打工。”
“啥啊,林老师,杜晓蕾是比我高一年级,她压根就没爸!”
“这孩子,怎么说话呢!”宋锦有些不满儿子说话的语气。
董宇锋做了个鬼脸,没敢再说。倒是董昌明来了兴致,顺着这个话题接着道:“确实是,当初她母亲未婚先孕,后来带着她回的老家。这次孩子突然没了,她妈妈受不了,觉得孩子不可能放学不回家。还说孩子身上最近老有淤青,胳膊上有割伤,请求做尸检。你们也知道,县里条件有限,也没个法医,这事儿市巡查署就接了。”
宋锦挑眉:“不会真有问题吧?”
“没错,经过调查,杜晓蕾已经怀孕三个月了。她生前遭遇过侵犯,现在受害者家属要求调查真相,我这次回来,也是为了这事儿。”
林初年搜肠刮肚的回忆起来,前世同学聚会,麻志平好像提过这么一嘴。
那个年代,乡镇的人还是很保守的,这算是意见了不得的大事儿。
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当初有人调侃麻志平,说什么麻鸭子,去学校支教还真是屈才了,应该去同学吴大猷的夜场干,才是正道!
说这话的同学好像姓齐,家里有些关系,当时在街道办任职。
说起来,林初年也很佩服麻志平的城府,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他不但没生气,还讲起了学校的故事。
语气严肃,大家一下子就被吸引了。
“我有个女学生,说了好几次要休学的话,还说要去外地打工。后来我才知道,确实有些披着人皮的畜生,装绵羊,实际上心如豺狼。如果有一天,我有能力,这些恶魔都得下地狱!”
而事实上,麻志平最后也成了魔。
过了这么多年,林初年还能记得,完全是因为发迹后的麻志平,不声不响的就掀了齐同学的“铁饭碗”,又端了吴大猷的夜场。
看来,自己的到来并没有给周围带来太多的改变,该发生的,都在慢慢发生。
林初年回忆着麻志平的话,又把学校的师生关系梳理了一遍,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
只是,要怎么告诉董昌明呢?
“林老师,你怎么不吃了,是不是听到这个,心里有点难受?”董宇锋虽然有些调皮,但三观还是挺正的。
“不是,我在回忆。洪水来的时候,孩子们恰好放学,我因为住校,就在教室里,当时看到瘸腿的董振兴从南头的柴火房里出来,我还纳闷,这家伙怎么下雨了还来,平时他来送柴火都是早上的。偶尔也会中午,留下来蹭个饭。恰好那天就傍晚出现了,我推测,要是真有什么事儿,也许他是目击者也未可知。”
“柴火房么……”董昌明啪一放筷子,“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晚上我可能就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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