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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财,你可是只公狗啊!为什么会对一个男人感兴趣?”
白欢欢扯着拴在旺财脖子上的绳子,试图带旺财回家。
“路边的野男人不能捡,咱们得快点走。”
白欢欢使劲拽着旺财脖子上的绳子,拼命将旺财往后拉。
白欢欢没有想到拽不动,根本就拽不动。
旺财这只公狗跟没有见过男人一样,站在叶君翊旁边叫唤着。
白欢欢突然后悔了,自己怎么能把旺财养得这么壮!
白欢欢三年前穿越到了这里,这里主要有四个大国。
这四个大国分别是东浦国、西岭国、北桑国、南秦国,白欢欢所在的是南秦国。
白欢欢穿越到一个孤女身上。
这个孤女是流落到了清水镇。
白欢欢也不知道这个孤女叫什么名字。
反正白欢欢在清水镇待了三年,原身没有任何一个亲人来找她。
白欢欢先是靠着自己做的饭比较好吃,用身上仅剩的一些铜板,在路边摆了个小吃摊。
大概过了两个月,小吃摊生意特别好,她开始改善自己的生活,到一个叫“锦绣年华”的布庄去买衣服。
这也让白欢欢发现了商机,她原本就喜欢服装设计和做衣服,和锦绣年华签订协议,起初一款衣服一百两。
锦绣年华的老板也大气,到后面白欢欢设计的衣服被买断时,已经变成了一件五千两,甚至一件一万两。
因为白欢欢名字里带‘白’字,所以白欢欢也以‘白衣仙子’的称号,渐渐成为清水镇出名的‘裁缝’,不少有钱有权的夫人找她设计衣服。
一年前,白欢欢买下了这个小山丘,在这里种满了花,今年迎接着春色,山上的花开得十分绚丽。
今天阳光明媚,白欢欢带着旺财饭后出来散步,遇到了一个身上带血,躺在花海里的男人。
生活稳定后,白欢欢每天必做的事就是饭后牵着旺财散步。
只是今天出门没看黄历,路边躺着一个浑身带着血的男人。
秉承着路边的男人不能捡的原则,白欢欢打算长扬而去。
谁料旺财趁白欢欢不注意,挣脱了白欢欢手里的绳,径直跑到野男人身边,还舔野男人的脸。
忘记说了,旺财是三年前白欢欢收养的小狗,在现代大家叫柴犬。
白欢欢穿越过来时,就是被旺财舔醒的,于是白欢欢收养了旺财,这三年来,一直和旺财相依为命。
白欢欢连忙追上去,扯着旺财要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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