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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千蓦的起身,“有这么好的事吗?我们去。”
遗产找上门来,林千是真的没见过,她觉得要是真的,不要白不要。
林锡拧眉,“小财迷!”
林千扬了扬头,“在这个世界上不贪财的人才是笨蛋。”
她已经往楼梯走去,“我去换衣服,十分钟后见!”
林锡看她真的要去,忍不住好笑。
林千确实很喜欢钱的,因为过过苦日子,随时会饿肚子,没地方住。那种滋味,现在想起来,她都觉得难受。
所以她对钱财看的很重,就算被人说她是财迷也无所谓。
她唯一冲动的就是那次,把林锡给她的钱全捐给了孤儿院。
之后的好长一段时间,她都特别穷,穷到她拼命的工作,就算当时的老板想让她做同妻,她都差点答应了。
林千下楼来的时候,林锡也换上了礼服,白色的燕尾服,黑色的领结,他穿这样的衣服特别绅士,有点像电视里的王子。
他的气质也像,要不是他们有那样的过去,她觉得他一定出生在贵族。
林锡站后院落地窗边抽烟,时不进往后院的兔子窝子看了一眼。
那些小家伙好像越来越胖了,应该是最近千千在的时间多,老喂它们。
他们不在的时候,这个庄园他有派人每天来打扫,整理。
林千到了楼下,唤他一声。
“哥,走了!”
林锡听到这话的时候,投过目光,此时的千千穿着白色的短款礼服,应该是她自己设计的,抹胸款式的,胸前有一个黑色天鹅的钻石胸针。
整体看上去很简洁,但是却把她的双腿衬托的很修长,脖颈也很修长,还露出了她漂亮的蝴蝶骨。
这样的千千看上去,高贵中透着一丝调皮,与她的个性很符号。
林锡的目光深了一些,抬手摸上她性感的锁骨。
“怎么没戴手饰?”
他的那些女朋友,最爱配戴各种手饰,越名贵的她们就越是喜欢。
林千挽上他的手,“这样会丢你的人吗?”
其实也不是她没有漂亮的手饰,只是她不太喜欢,戴上总觉得有些累赘,弄丢了又心疼。Μ。
好几次宴会她丢了耳环,现在盒子里单只的耳环就有好多,搞得她十分心疼。
所以,她再参加宴会,就不带饰品了。
最多像今天一样,戴枚胸针,这胸针也很贵的,价值七位数。
林锡掏头,“当然不会。”
他觉得千千怎么样都是最好看的,怎么会给他丢人呢?
两人离开了麋鹿山庄,往城内驶去,这次去的就是林家,他小叔叔最近回国后才置办的别墅。
当然这些他也是听别人说的,两人还从来没见过面,他只是收到了请柬而已。
到了林家别墅,他们的车停在外面的停车场,两人往别墅走的时候,有穿着统一制服的佣人守在门口处。
进门的人必须要有请柬才行。
两人相携着朝门口走去,门口的佣人对着两人行礼。
“两位,请出示请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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