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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诗与酒(第1页)

“呀!”的一声,颖被小虫子叮了一下,脖子上起了个红疙瘩。

人生在世,有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有些人一辈子可以不吃肉,有些人一辈子可以不洗澡,但是没有人一辈子不被蚊虫叮咬的。至少我没有见过,唐朝人也不例外。

如果被蚊子叮到的话,在患处涂抹肥皂水;如果被跳蚤咬到,那就要抹点醋;如果被蜜蜂蛰到了,就要先把蜂刺从伤口挤出来,然后搽点黄酒,如果被蛇咬到的话,不管有毒没毒,能不能解毒,都要趁脑子清醒的时候先立下遗嘱,如果被狗熊咬到的话……………。(以上纯属凑字)。

我给指头上吐了口唾沫,涂在颖的疙瘩上,又在患处四周胡『乱』的『揉』了几下,完工。

“还痒不?”

“不痒了,就是有点痛“。

看来我的唾夜有止痒的效果,这多少令我有点惊讶。

“不痒就好,痛好忍,要是痒就难受了。”

“不知道是什么虫子,咬人好痛。”颖哭丧个脸,手在脖子上『揉』来『揉』去。

“那你刚才痒不?”我问她。

“刚才不痒,光痛。”

“我是说你被叮咬后到我给你抹唾沫之前的这段时间,有没有痒的感觉?”

“不痒,一开始就不痒,有什么问题吗?”

“…………。。这就对了,我就想确定一下,看来我冤枉蚊子了。”

吃过早饭,颖就去接待几个前来探望她的女客。颖叫我回房静养,并告诉我,男主人是不好接待女宾客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她去应酬。

我失忆的消息在一天内已经满庄皆知,一些能和王家说上话的人或王修的亲朋好友都会来探望,以表示关心。但毕竟是八卦消息,可信度有限,就先派遣妻女前来落实一下。毕竟直接上门探病,而被探望的人没病,那就会引起可大可小的误会。

早上看到颖被虫子叮咬时,我脑海里出现一个想法,现在正好没事,可以花大把时间来思考了。

夏天难以避免被蚊虫叮咬,唯一的区别就是叮咬次数的多少。你如果不爱洗澡,一身汗臭,那不但会招惹蚊子,别的小昆虫也也会对你趋之若骛。如果身体保持清洁,那就可以有效减少被纠缠的次数,如果你能保持清洁,再给自己撒点花『露』水的话,除极少数艺高胆大的亡命小强外,大多数有理智的飞虫会对你敬而远之。而其中关键就在于——花『露』水。

身处高门大户(至少名义上是这样的),虽然不好拉下脸来行商赚钱,但是搞个小发明来消磨时间也不是不可以。

没来唐朝前,我羡慕富人养尊处优的生活直到眼红,不止一次的抱怨父母为什么不当个贪官污吏,害得儿子为几个生活费疲于奔命。现如今,终于可以过上养尊处优的日子了,却总想找点事干。难道我就是传说中的绝世贱客?

贱就一个字,绝不止一次,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来表示。

“二女!“,我话音未落,二女已悄无声息出现在我的身侧,很幽魂。

“以后走路要有声响,也不用biu的一下出现,否则会吓到别人。”对于二女这个生活秘书,我非常满意。在你需要的时候,她能随时随地的出现在的面前,准确无误的完成你下达的各种命令。而平时,你几乎感觉不到她的存在。她在接受指令时,不说话,只点头,我尤其喜欢她这一点,给人一种务实的感觉。不得不承认,虽然只有短短3天的接触,她已经赢得了我的信任,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依赖。

“取文房四宝来,少爷我要作诗。”

二女消失,出现,随即纸,笔,墨,砚,已摆设整齐。

“二女,你识字吗?”我仔细打量着正在磨墨的小丫头。

二女点头。

“你识字?”

再点头。

“你会画画吗?”

摇头

“会弹琴吗?”

摇头

“会跳舞吗?”

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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