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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之后,她没有什么兴趣爱好,没有业余活动,这笔记本,便成了她唯一的消遣,陪伴她出狱后乏味的生活。
她很久没有再记日记了,最新的一篇日记,内容是:阔别三年,我又见到了他。
没有多余的描述,没有心情的描写,就是陈述这一件事情而已。
摊开笔记本,里头夹着一只圆珠笔,简童拿起,缓缓写道:
萧珩突然出现,他又问我,愿不愿意做他的女朋友。
一直以为,最初那一次的询问,只不过是这个大男孩兴致所起,突发奇想。
后来果然没有再见到他了。
可是今天他又出现在我的面前,问我相同的问题。
我很想把它当做一句玩笑话。
但是萧珩不,我看到他的眼神那么认真,那么执着。
他说他很认真,而他的眼神,告诉了我,他没有说假话。
他说你不需要努力走近我,换我来靠近你,他说他会让我幸福,不会让我流泪。
幸福啊……谁不想要呢?
有那么一瞬间,我是心动的吧,否则,我想我也不会突然问他:你眼中的简童是什么模样的。……假如我那个时候没有那么一丝丝心动的话,我不会问这个问题。我心动的不是萧珩这个人,是萧珩所说的“幸福”。
我想要看看,他眼中的我,和现实的我,差多少。
他说我坚强,勇敢,敢作敢当……这不是我。
我果然是自私的,我大可以当面说破自己的卑微自己的狼狈,把最难堪的一面,展露在他的面前。我大可以当面就告诉他:不是的,我不是你说的那个美好模样。
我大可以让他亲眼看到现在的我:卑微、懦弱、无能、冷漠……还有自私!
当我想说出真相的那一刻,我看到这个大男孩儿眼底的真诚,他看我的眼神很执着,很认真,很笃定,也很……专注。
那一刻,我有了私心,我突然不想让他知道我丑陋的模样了。
我知道,我并不会爱上他……因为早就枯死的心,就跟装了心脏起搏器,只能机械的跳动,没了爱人的能力。我又哪儿能够回应一份真诚的感情?
可是这世上现在为数不多愿意不带有色目光,认真专注诚恳看着我的目光……我突然很害怕,这样的目光变成了和其他所有人一样的鄙夷和不屑。
他又说:试试吧,不试试怎么知道不会幸福呢?
我就是知道——绝不会幸福!
我这样的人,背负着人命债,有什么资格活在大太阳底下享受幸福?
用着阿鹿换给我的生命,去幸福?
荒谬!
但我更厌恶自己的龌龊!
尽管我无数次的不肯承认,但这就是事实——
我逃走……并不只是单纯的因为亏欠阿鹿不敢奢望幸福,我知道我肮脏,到头来,还要利用一个过世之人,来逃避萧珩的感情。
不要再接触了吧。他也应该不会再出现在我的面前。
如此,就好。
生活不起波澜的一摊死水,才是我现在最需要的。
经不起风浪,筹够了钱,等那人厌倦这一切的时候,就是我该离去的时候了。
合上笔记本,女人站起来,推开窗户,任由雨水时不时打入屋子里。
雨水的冷,冻彻了骨,她瑟缩一下,抱着手臂,脑子却空前的清醒。
她很清醒,现在在做什么,很清醒,她正在做的每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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