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旁庄扶苏在两人之间逡巡打量了一番,心中只觉好笑,面上却一本正经道,“歌儿,离儿,不如我们一起用晚膳?”
凤墨离点点头没有反驳,只将目光落在安歌身上。
察觉到他们都在等着自己决定,安歌微微颔首,浅笑道,“若是王妃和世子不嫌弃,不如就在我这里用膳?”
“不嫌弃不嫌弃,你这里的饭菜可比别的地方的有滋有味得多了!”庄扶苏赞道,说着悄悄瞥了眼自家儿子,怎样,还是你娘厉害吧?机会是要创造的嘛!
明了自家娘亲眼神里的深意,凤墨离几不可察的弯了弯唇角,附和道,“嗯,确实更有滋有味。”
比如,那碗……青菜鸡蛋面。
听着他暗含深意的话,原本因庄扶苏的夸赞而有些愣怔的安歌一下子回忆起,当初自己做的那碗处女面。
原本还带着浅浅笑意的脸微微一僵,悄然瞪了凤墨离一眼,去你的沉默寡言!
眼尖的看见安歌耳根微微发红,凤墨离很识趣的没有继续往下说,但眼里的笑意却挥之不去。
屋子里都是知道内情的人,想起那日凤墨离痛并快乐着吃完那碗面,庄扶苏哑然失笑,站在一旁的茯苓与向嬷嬷也是相视一笑。
“嬷嬷,你去跟寺里的小僧说一下,今日的斋饭直接送到这里来吧!”庄扶苏一边吩咐向嬷嬷,一边要将手中拿着的锦帕叠好放回绣筐里。
“是。”闻言向嬷嬷动了动身子便退了出去。
“向嬷嬷且慢。”见她要走,安歌出言唤道。
向嬷嬷忙止住身形,和善的笑道,“不知云小姐有何吩咐?”
安歌微微一笑,不紧不慢道,“嬷嬷,我身边的沉香这会儿应该在后厨,您不认识沉香,我让茯苓去找她说一声便是,嬷嬷就留在王妃身边吧。”
沉香是闲不住的性子,早就听闻皇觉寺的素斋很是有名,她特地向那位了空小师父打听过,得知可以进寺庙里的厨房,她便立马兴高采烈的去“偷师学艺”了。
“是!”茯苓应道。
向嬷嬷看了眼庄扶苏,见她没有反对,便对着茯苓微微一笑,“那就劳烦茯苓姑娘了。”
而这厢凤墨离的目光却落在了庄扶苏手中的锦帕上,那一团乱七八糟的绿色图案完全颠覆了他对女红的理解,身子不由往前倾了几分,问道,“这是?”
闻言安歌扭头望去,只见凤墨离盯着的竟然是自己那块绣得惨不忍睹的锦帕,冷不丁有些囧,脚步却丝毫不慢,往他面前一挡,稳稳地插在了他与庄扶苏之间。
“不过一些姑娘的小玩意儿,为了避嫌凤世子还是不要看了吧。”安歌微微仰着头,看着凤墨离道。
“哦?”凤墨离微微挑眉,面上浮现几丝不信。
半敛眼眸,盯着安歌墨玉般清冷的眸子,敏锐的捕捉到她眼底深处淡淡的窘迫,才慢悠悠道,“既然……歌儿这么说,那我便不看了。”
他的声音清润如玉石,却被他故意压低了几分,听上去有些低哑,透着些许柔和缱绻。
正好,纸窗外西沉的夕阳柔和的光线斜斜的照射进来,金橘色的阳光洒落在他的侧脸上,原本棱角分明的轮廓染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看上去竟出奇的软和。而那双乌黑深邃的墨眸里染着温和的笑意,泛着蛊惑人心的光泽。
看着眼前如此活色生香的一幕,安歌微微一愣,反应过来后随即心中暗骂,男色误人啊!
“那个,”安歌轻咳两声以掩饰尴尬,“凤世子不如坐下喝杯茶?”
“嗯。”凤墨离也没有为难她,依言顺从的走向桌边坐下。
半响,他仍没有倒茶的动静,放在膝上的手指也轻轻点着,习惯竟与安歌极为相似。
轻启薄唇,“歌儿?”
目光却落在桌上的茶壶上,看模样摆明了是想让安歌为他斟茶倒水了!
“……”
安歌看着他跟大少爷似的安然坐着,嘴角微抽,却仍走上前去,为他倒了一杯玫瑰枸杞枣茶。
“凤世子,尝尝?”
语气竟透着极淡的、隐秘的挑衅。
别妄想逃离我,除非我尸骨无存。我是你一个人哒墨临琛掌握京城命脉,凶残冷血,却对病秧子安初眠蚀骨宠爱。传闻这病秧子骨瘦嶙峋,奇丑无比,结果,她惊艳亮相,全民皆痴。安初眠在外腥风血雨搞事情,唯独对墨临琛成了黏人小奶包。当着众人面,墨临琛抱着小奶包,又哄又宠,我老婆身子娇弱,三步一喘,你们都得让着她。养生系统续命,无数神级buff加持,安初眠一搞事就轰动全球。天后马甲被扒,墨临琛看着怀中的安初眠,小奶包,嗯?我摊牌了,除了是你的小奶包外,马甲也遍布全球爱慕者蜂拥而至,豪掷千金。墨爷,你家夫人翻天了!墨临琛磨刀霍霍,敢,她是我的私有物,谁敢多看一眼死!次日,安初眠狐疑的发现,对她众星捧月的爱慕者们,一见到她就闻风丧胆了。...
道家我种下一颗种子,剩下的就跟我没有关系了。挑完事就跑,这才是我的正确打开方式。...
太后废长立幼是哀家做得最错的一件事,昏君,哀家要废了你。摄政王错失皇位,尽心尽力辅佐换得挫骨扬灰,昏君,我要篡位做明君。顾娴昏君,你无情,你花心,我要嫁你叔叔,做你婶娘。温柔自带锦鲤体质,集万千宠爱,吸干昏君运道。昏君朕太难了。温暖战地记者现场吃瓜。总结最落魄的我遇见最好的你,若你求一世安稳,那这盛世...
叶家天才继承人被人残害,导致未婚妻退婚,更被赶出家门。隐姓埋名成为小家族上门女婿,机缘获得长生诀跟惊世医术,从此一飞冲天。这一次,他要洗刷屈辱,夺回属于他的一切。这一次,他注定要站在世界之巅,让众生膜拜!...
现代女孩赵芳儿一朝穿越到七十年代,什么?吃不饱,睡不好,买个东西要钱还要票,连出门都要介绍信?!幸好空间在手,钱票?古董?全跑不了,再迎娶一个高富帅,嗯谁说穿越不好?明明这日子美的不得了...
我出生时,左手腕上缠着一条蛇骨,骨刺深深插入肉中。十八年后,白水出现在我面前,许诺与我血肉相缠。可结果,却比刮骨更让我生痛。蛇骨性邪,可又有什么比人心更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