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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
与海风吹拂的拜占庭不同,阿拉伯帝国的诞生之地贫瘠而荒凉。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半岛,被红海、阿拉伯海、波斯湾和阿曼湾环绕的这个地方,三百二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居然没有一条永久性的河流,大部分地区是碎石平原、熔岩区、沙漠或旷野。干燥而灼热的草原上长着可供骆驼食用的灌木丛,适宜农耕的绿洲则寥若晨星。[1]
于是,阿拉伯半岛虽然夹在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两河流域)之间,却仿佛被造物主遗忘。直到两河文明和埃及文明陨落多年以后,这里依然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动静,响起来的只有驼铃。也许,除了真主,谁都想不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竟会兴起一种伟大的、影响世界的文明。
这是一个奇迹。
新文明的创造者是阿拉伯人(Arabs)的一支,叫贝都因人(Bedouins,又译贝杜因人或贝督因人),意思是“荒原游牧民”。他们属于欧罗巴人种地中海类型,主要靠饲养骆驼和马、羊为生,每年都要周期性地沿固定路线迁徙,游牧的距离常常在一千公里以上。只有少数有幸住在绿洲的居民种植大麦、小麦、甜瓜和椰枣,或者从事商业和手工业。于是椰枣和骆驼便成了这个半岛最具特色的风光和象征。
知道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伊斯兰文化为什么那样喜欢和亲近绿色,并把天堂称为天园,地狱称为火狱。是啊,半岛最炎热的地方夏季气温超过50摄氏度,沙漠的地表温度更高达70摄氏度以上。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又有谁不向往绿色之园呢?贝都因人的生存条件确实太艰苦了。
幸亏还有商道。
商道叫希贾兹(Hejaz),又译汉志。它北起约旦,南至也门,中经沙特阿拉伯王国三省,背靠希贾兹山脉而与红海平行,并且跟红海一样狭长,历来就是连接欧亚两洲的商贸之路。那些装在帆船上的东方商品——主要是奢侈品,包括产自印度和中国的宝石、香料和丝绸,经由阿拉伯海运到也门以后,为了避开拜占庭和波斯人的战乱,往往选择走陆路运往叙利亚和地中海岸,再运往欧洲卖出大价钱。
这样一条路,实在堪称“生财之道”。
何况半岛的南部还是乳香和没药的产地,尽管不是世界上唯一的。作为香料和药膏,这两种橄榄科植物的树脂对于许多文明古国都至关重要。希伯来人用它们来祭祀神灵和养颜治病,罗马人用来掩盖火葬时产生的恶臭,埃及人则用来制作最好的木乃伊,结果其身价竟至于几近黄金。[2]
有了乳香和没药,又有了希贾兹商道,养骆驼的贝都因人很便当地就把自己从牧民变成了半游牧半商贸民族。实力雄厚的部落组织起商队,那些穿灯笼裤、腰间插着弯刀的散兵游勇则成为向导和保镖。这对于骑惯了骆驼走惯了远路的他们来说,显然并不存在转换身份的困难。
商队是规模庞大的,最多时据说人员可达三百,骆驼可达二千五百头,上千骆驼则很可能是标准配置。这样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走在漫漫征途,就不但需要安全,也需要沿途的补给。前者使商队变成了武装集团,后者则催生了城市经济。而且,这些城市也有着独特的称号——它们被学术界恰如其分地称为“队商城市”。[3]
队商城市是由商站发展而来的,尽管其中也有一些曾经是犹太人的农垦区。事实上,绿洲上的村落原本就是游牧民获取农产品的园圃,现在变成商队的中转站和补给站同样顺理成章。当它们由于需求的增长变成旅店、商铺、作坊和农贸市场的庞大集合体时,站点也就变成了城市。
这样的城市当然规模有限,但对于阿拉伯人来说却意义重大。因为正如本中华史第二卷《国家》所指出,史前与文明的分界在国家,国家的标志在城市。也就是说,一个民族一旦建立了城市,他们的国家和文明就迟早要诞生。
何况商道上的城市不是一个两个。作为商队必须停下来歇脚打尖,购买便鞋、马鞍和盛水皮囊的站点,它们从南到北接二连三,就像古埃及的城邦——诺姆。只不过,把诺姆像珍珠一样串联起来的是尼罗河,把队商城市连缀起来的则是希贾兹。由商道而非河流创造历史,正是伊斯兰文明的独特之处。种种奥秘,可谓尽在其中。
不妨来看麦加(Mecca)。
作为穆罕默德的出生地和伊斯兰教的兴起地,当年的麦加并无今日之景象。那时,这座其貌不扬的小镇坐落在干燥而多沙“没有庄稼的山谷”之中,令人绝望地被两重荒凉无树的群山环绕。用石头或干砖——晒干而非烧制的砖块砌成的平顶屋构成了它拥挤的居民区,只有城市中心开阔广场上的一眼圣泉和一座神庙,才暗示着它必将非同凡响。[4]
这就是渗渗泉和克尔白。
克尔白是Kaba(阿拉伯语,以下无另注者皆同)的音译,意思是“立方体的房屋”。这座四方盒子般的建筑物之所以神圣,是因为其中藏有一块黑色的陨石。它被认为是天上掉下来的圣物,而且据说是人类的始祖所安放。克尔白旁边的渗渗泉(BirZam-zam)同样不凡,它是阿拉伯人的先祖在造物主的指引下挖出甚至一脚踩出来的。[5]
神奇而神圣的黑陨石和渗渗泉,让麦加在成为伊斯兰教第一圣地之前就成为阿拉伯人的朝觐中心,也为这座城市赢得了和平。隋文帝开皇六年,也就是穆罕默德十六岁的公元586年以后,麦加被各部落约定为不得斗殴的禁地,管理事务和维持秩序的监护权则被交给了古来氏人。[6]
古来氏(Quraysh)一词的本义是钱币或鲨鱼,但无论哪种解释用于这个部落都很合适。事实上他们就是贝都因人当中的大鳄,不但全民经商,而且多财善贾,尽管他们原本以游牧和掠夺为生。但当希贾兹成为“生财之道”后,精明的古来氏人立即就放下了屠刀,转而依靠出租骆驼和护送商队发家致富,并发展为定居麦加的专业化商贸部落。[7]
成为商贸民族的古来氏人无疑很懂生意经。他们不但成功地把麦加变成了希贾兹商道上的队商城市,也很好地维护着这座城市朝觐中心的地位,并利用禁地和禁月的惯例大做文章。在约定禁止斗殴的月份,他们为前来朝觐并进行交易的中西部阿拉伯人提供种种方便,甚至还组织一年一次的乌卡兹(Ukaz)集市,就像现在的贸洽会和商品展。
麦加日趋繁荣。
繁荣的麦加吸引着八方来客,无论他们是要在那朴素的圣殿进行虔诚的祈祷,还是要在那多彩的市场进行公平的交易。总之,在先知宣示天启之前,麦加已经同时成为半岛的商业中心和宗教中心。尽管严格地说,此时的麦加还只能称作朝觐中心,但成为宗教中心却只是早晚的事。
这就既不同于主要是政治中心的中国都邑,也不同于主要是商业中心的希腊城邦。由此诞生出来的,当然就既不可能是中国式的大陆农耕文明,也不可能是希腊式的海洋工商文明,而只能是二者之外的第三种——游牧商贸文明。
事实上伊斯兰文明的生命种子,就孕育在贝都因人从游牧到商贸的华丽转身,麦加两个中心的双重性格,以及犹太教和基督教通过商道的传播之中。这就让阿拉伯半岛凝聚了极具创造性的力量,也使伊斯兰作为世界宗教而兴起成为可能。尽管这历史使命的完成还需要另一座城市给力,但不管怎么说,新文明已是呼之欲出。
现在需要的,只是一位先知,一位领路人。
我们知道,他就是穆罕默德。
先知
一个威严的声音在天空回响: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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