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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解读(第1页)

刀,越来越成为顾慎为必不可少之物,在金鹏堡时几乎每天都带着刀,那几斤的重量好像长在了他身上,如果有一天忘了带刀,感觉就跟没穿衣服一样,在刀丛剑林的璧玉南城,这种感觉尤其明显。

第二天中午,顾慎为独自出门,踏着厚厚的积雪,前往据他所知藏刀最多的地方。

“南墙”酒馆门口的高个胖子冷冷地看着固执的少年,“这是酒馆,不是刀铺。”

“我出钱买一把。”顾慎为堵在门口,一副不达目的势不罢休的架势,反正这时没有客人进出。

高个胖子与矮个胖子互相看了一眼,走进店内,不一会拿着一件兵器出来,扔给顾慎为,“看在你师父的面子上,拿去,不要你钱。”

胖子竟然还记得他是铁寒锋的徒弟,顾慎为接过兵器,“这是剑,我要刀。”

守门的胖子生气了,“挑三拣四,我是你的奴才吗?走走走。”

两个胖子抱着怀,逼向不知趣的少年。

?

顾慎为回到住处,拔剑出鞘,这大概是哪位冒牌贵族遗下的兵器,剑鞘和剑柄装饰得很华丽,那些镶嵌的宝石一看就是假的,剑身又轻又薄,甚至没开刃。

这和手握狭刀时所产生的踏实感完全不一样。

“不称手吗?”许小益凑过来,他对那些假宝石更感兴趣。

“我不习惯用剑。”

“有什么区别,反正‘十龙帮’里没高手,怎么打都是你赢。”

许小益的话点醒了顾慎为,他曾经学过无名剑谱里的招式,与师父过招时虽然产生奇效,却也差点死在师父手里,那是因为铁寒锋的武功比他强出太多,如果对手很弱,无需防守的话,这套有攻无守的剑招正好用得上。

此举显得有些莽撞,不符合金鹏堡一贯的原则,顾慎为很想尝试一下,虽然他曾告戒荷女不要练,自己还是对剑法念念不忘。

出剑,收剑。

许小益坐倒在地板上,伸手摸着脖子上不存在的伤口,脸sè发白,“干嘛?杀人灭口吗?”

“没事,试试这剑怎么样。”

许小益的脸一下子变得红了,“试剑?试剑?有拿活人试剑的吗?万一你失手,我岂不是死得不明不白。”

“不会。”顾慎为收剑入鞘,开始觉得它比较顺手了,“我不会失手。”

许小益可不怎么相信,剑尖已经碰到他的脖子了,只需要再前进一寸,就能置人于死地,在他看来,谁都会失手,不过他没有继续争论,不想惹得这个金鹏堡杀手再试一次。

等气慢慢消了,许小益开始觉得刚才那一剑神出鬼没,实是他所见过的最奇妙剑法,“嘿,那是什么剑法?你用剑可比用刀厉害。”

许小益不懂武功,顾慎为没法向他解释,看上去很厉害的武功,在实战中却未必有用,“刺脖剑法。”

“赤膊?光膀子用的剑法?”

“专刺脖子的剑法。”

许小益又按着脖子,撇撇嘴,“挺好的剑法,取这么难听的名字。”

许烟微有客人上门,两人只得躲出去,姐弟俩租不起留人巷的小楼,只能在南城边缘找住处,附近没有可歇脚的地方,顾慎为人地生熟,又不愿意跟着许小益到乱七八糟的场所,只得带着他重回“南墙”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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