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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余辜洗好碗筷,带着林深出去。
他在路上递给林深一张百元大钞,差点闪瞎林深的眼,激动得林深快要涕泗横流。
“你出去,需要用钱。”
“嗯嗯嗯,确实,身上有钱才安心,毕竟以防万一嘛。你放心,我回来就还给你。”
林深将钱小心翼翼地折好,放在自己的裤包里,心想自己终于不用再受没钱的罪。
“你……很穷吗?”余辜小声地问。
他表现得还不明显吗?为什么要问出口,看破不说破嘛……
“我是一个流浪歌手,喜欢浪漫,信奉理想主义,不喜欢太物质,所以挣多少花多少,从来没想过要存钱。”
“嗓子和吉他就是我最大的财富。”
余辜突然看着他,完全没有意识到林深在睁眼说瞎话。眼里甚至带着一丝艳羡,他对林深说,“你很厉害。”
林深差点呛住,他是不是一不小心欺骗了了根正苗红的好少年?
“还……还行吧。”
“毕竟我这样的人,生来就是为了流浪。”
余辜看着他的侧脸,“你没有家吗?”
“我说我不知道,你信吗?”
“我也不知道。”
林深的脸色多了几分正经,“此心安处是吾乡,哪里待着舒服哪里就是家。”
几个月后,余辜说,“林深,你就是我的家。”
“再往前走就能看见街道,人多的地方就是去城中心的路。”
余辜停下步子,淡淡地说,“我回去了。”
林深对着他笑,“晚上等我回来啊,我给你买肉吃。”
然后他往前走,两手空空,背上只有一把吉他,步子里都是骄傲,连背影似乎都会发光发亮。
流浪真好。
余辜转身回去。
林深到了城中心,看着有人卖艺,悄悄地观察学习了一会儿,然后背着吉他去了另一个街口。
他抱着吉他,放开脸皮,嘴里大声叫喊着,和以前老北京卖糖葫芦的一样。
他张得帅,嗓音好听,一身阳光的气质在这个阴冷而孤独的南方小城,格外的引人注目。
路上的人并不多,但大部分都聚集在了他这里,等待着他的表演。
林深笑着,骄傲地拨动着吉他弦,整个人耀眼的不像是在一座小城,而是在一个金光闪闪座无虚席的表演大厅。
他唱着轻松欢快的歌,脸上是灿烂的笑,似乎能带动神色冷漠的路人,让他们也阳光起来。
但是没人投钱,林深唱了两首,有些尴尬地提醒了两遍,希望有人能支持支持。
可他唱了半天,也没人拿出半毛钱。他有些累了,嗓子也开始哑,却不敢停下。
如果他停止歌唱,那么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人会走,走了又很难再次有那么多人。
林深从十二点唱到了下午四点,最后觉得格外受打击,直接放下吉他,和人群道了一个谢,转身就走。
有人追上他,递给他二十块钱,“哥哥,你唱的很好听,我很喜欢。”
林深鼻尖酸了酸,没接过钱,他对着小女生笑了笑,“谢谢喜欢。明天哥哥还会来唱的,你无聊可以继续来听。”
他继续往前走着,想去买肉。
可买肉只是他自己的想法。余辜对肉好像没有多大的执念。所以他用余辜的钱买自己想买的东西,挺过意不去的。
林深两手空空地回去,有些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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