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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逢春来去孑然,除了斗笠,身上并没有值得放下的物件。
将那顶帮他遮风挡雨的斗笠放在桌子上,余逢春推开窗,趴在栏杆上向外看。
胡堂像个巨大的元宝,客栈就在元宝凹陷的位置。
此时天光清明,远处基本没有云层,余逢春抬手挡住光,朝远处看去时,看到一层肉眼分辨不出的灰色雾气,像阴雨前的云雾一样将胡堂笼罩。
这是大妖留下的痕迹,类似一种没有作用的瘴气,妖物留存越久,颜色越深。
单看颜色深度,那只妖兽在胡堂起码停留了半个月。
足够它搅起一些风波了。
余逢春正沉思着,忽然听见身后有窸窸窣窣的响声,回过头去,看见明远坐在桌子边,手里拿着打湿的手帕,正很仔细地清理着斗笠上的水痕污渍。
他做得认真,周身气息都变得平静温和。
分割出来的元神意识不全,像一具偶然诞生意志的人偶,继承了原主人的思想爱怨,却无法完全表达,只能在一些貌似很笨拙很固执的小事上流露一二。
有人会据此联想到话本里狐妖模仿人类吃人的故事,觉得很恐怖。
也有人会觉得可爱。
余逢春靠在窗边默默看了一会儿,等明远终于将斗笠清理干净,才缓声开口:“陪我出去走走?”
明远抬眸,眼中没有情绪,就是很单纯地看着余逢春。
理解他的意思以后,明远点头,起身提剑,要去开门。
剑是他从秘境里捡的,剑柄生锈了,剑身也有些许破损,鬼知道在土里埋了多久,是破烂级别的不值钱不好用。
不过明远的思想太纯粹,对他来说,树枝草木、破铜烂铁和天材地宝没有区别,都是手臂的延伸。所以他从不在意。
真正在意的是别人。
走到门口,余逢春屈指在铁剑上敲了一下,引来明远的目光后,他淡定地说:“有机会给你打把新的。”
说完,他一背手,晃晃悠悠地出了门。
离开客栈,往西边走了半条街,余逢春听到很热闹的敲锣打鼓声。
小孩叼着糖从他腿边跑过,糖从嘴里掉到地上,他又跑回来捡,被余逢春一把揪住。
“掉到地上就不能吃了。”他耐心地说。
小孩抽抽鼻子,圆胖的腮帮子上粘着糖屑,眼神发直地瞪着余逢春的脸。
好好看,像画本子里的仙人……
画中仙人笑眯眯地问他:“小孩,这里怎么了,为什么这么热闹?”
小孩又抽抽鼻子,抬手指向身后一处气派的宅子,含糊着嗓子说:“他们家的女儿活了。”
女儿活了?
余逢春半蹲在地上,闻言抬眼一看,只见宅邸门口挂红灯放爆竹,还有管家打扮的人在指挥下人分发东西,有糖有钱有灵石,看得出来主家真的高兴。
小孩还在看余逢春,眼神迷瞪瞪的,很着迷。
胡堂虽然繁华,但也只是个小城镇,漂亮的皮囊极其有限,且都是肉体凡胎,哪里有余逢春这样世间难寻其二的人物。
小孩年纪小,不知道喜欢,只是本能想要碰碰摸摸,伸手便要去拽余逢春的衣服。
可没等指尖接触布料,一束冰冷的目光就让他顿住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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