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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妖孽(第3页)

“以前从来都没有听过这样的曲风。”

“好!好快!”

“那个人是谁?”

而在来的人中,有一个,恰恰就是这凉亭中的古筝的主人。

也正是大家口中所说的绮菱姐。

跟青竹的简单朴素、清丽雅致不同的是,绮菱是一个喜欢争艳、不容易服输或者说有着坚韧不拔的精神的人,尤其是在古筝弹奏这上面,她自认自己没有输过给任何人。所以,她常常穿着显眼的红色的衣服,认为自己才是所有人当中最好、最吸引人的那个。但这一次,却轮不到她不服输。

是的!

因为……

这一次,她也被震惊了!

如果说青竹主修的艺业是琴的话,那么她主修的就是筝。

她对此时的古筝之道,再了解不过了。

大多人弹奏的都是慢曲,再快,也不过小桥流水而已,但是就在刚刚,对方却把古筝弹成了一匹风驰电掣的战马。

即便是她,在辰都中,都算是有名的了,然而,之前都从来没有听到过节奏如此之快,如此霸气的曲调。

不过,在看到了远处那湖中心的人的面貌以后,并且确认就是对方,而且断然不会错的时候,她瞬间就明白了。

夭夭!

正如对方的名字一样,是一个妖孽。

一个三年都没有在人前展露过自己会弹古筝,更别说,是否真的有学习过的人,忽然能弹出这样的曲子,很奇怪么?

可能……

换作其他人恐怕都要稍稍怀疑一下。

但假若是美凤院中熟悉对方的人,相信都不会怀疑。

因为……

三年前,她们也从没有想到过,有人能写出《青玉案·元夕》那样元夕的繁闹和灯火阑珊处的孤寂的她的意境词句,想出‘烟锁池塘柳’那样至今无人能对,便是连当朝宰相也说‘令男儿折腰,使须眉汗颜。’的绝对,而那首《凤求凰》就更是别说了,让爱慕的男子看到以后都调头自惭不已,因为便是连写‘情诗’,都比不过对方。

而且……这还不是她最为妖孽的地方。

之后,她又写了《红楼梦》、《三国演义》。

因为有丫鬟在她身边看着她一字一字地落笔的,所以这绝对错不了,而因为《红楼梦》所描写的东西,又让人不由得狐疑起她的出身,是不是来自一个已经没落的世家大族。

所以,有了前面两个作为例子,假如是发生在那位姑娘身上的事,大家都不会觉得惊讶了。

仿佛,她就是应该会弹才对!

只是没想到——

她原来真的会弹啊!

而且……

刚刚的那一首曲子,显然已经震惊到她,已经超过了她当前所认识的古筝能够做到的演奏效果的极限。

……

一曲弹罢。

所有人都被这里的表演所震惊了。

甚至有人不禁想问道:自己眼前的这个人难道是神仙吗?不然,怎么能长得如此出尘,怎么能弹奏出这么动听的曲子。而要不是有个小可爱,忽然高兴地拍起了手掌,打破了宁静,相信,这样的局面还得再持续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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