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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招待所的房间里,孙浩轻轻的拨弄着那把吉他。
任盈盈坐在一边的干部沙发上,手托着下巴,歪着头,静静的看着他。
貌似平静,但内心却多的是敬佩。
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招工到镇企业的普通工人,怎么会有这样的才华呢?
一口英语标准流畅,不知道比自己强多少倍。
今天晚上只用一小会儿,就把高亮打的找不着北。
现在竟然能为自己弹奏歌曲。
“任大小姐,你喜欢听什么歌曲?我边弹边唱给你听。”
孙浩拨弄了一会儿琴弦之后便停了下来,笑着看任盈盈。
“我想听电影《怒潮》中的《送别》,你会唱吗?”
“我试一下。”
孙浩再次拨弄起吉他的琴弦,然后便开始唱了起来。
“送君送到大路旁,君的恩情永不忘……”
这首歌是他比较喜欢的,每次去KTV的时候,都喜欢点这首歌。
所以他唱的声情并茂,情意绵绵。
只听的任盈盈如痴如醉,最后竟然站起身来。
跟着孙浩的节奏,慢慢的晃动着身体,合唱了起来。
这女孩身材很轻柔,那扭动的腰身,无比的柔美。
两个人在不大的房间里,一唱一和,就跟红尘中一对相识多年的红颜知己似的。
一曲罢了,他们又合唱了一首《驼铃》。
唱完之后,任盈盈小脸一片绯红,激动的鼓着掌说道:“孙浩,你知道吗?你的歌声都能比得上原唱了。”
孙浩急忙笑着说道:“这怎么可能啊?我就是胡唱瞎唱的。”
“你就别谦虚了,你唱的真好,刚才我都有点入迷了。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难道一直待在胜利抽纱厂吗?”
任盈盈觉得孙浩非常有才华,如果他一直待在胜利抽纱厂的话,就有点可惜了。
“除了好好上班,我还能干啥?”
“你去当兵吧,就你这一身的才华,到部队之后,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文艺兵,会大有作为的。”
任盈盈从小就待在部队家属院,而且她爷爷又是部队的高层领导,所以她对部队的一些事情还是比较熟悉的。
孙浩年轻的时候确实想过当兵来着,可后来阴差阳错,并没有走上这条道路,重生之后,他没有这意愿了。
“现在当兵没那么简单,需要调节各种关系……。”
“如果你想当兵的话,我可以找找我爷爷,这不算走后门,凭你的才华,进部队很轻松的。”
“好,什么时候我想当的时候,我来找你。”
这个时候的孙浩,心思都在林佳欣身上,他才不想去当兵呢。
上一世,他经历了万丈红尘,身价千亿,对一般的公务员,或者体制内的身份,并不感冒。
“就这么定了,我觉得如果你进部队的话,肯定会成为一颗熠熠生辉的文艺之星。”
任盈盈有点小激动,她总觉得孙浩不应该埋没在胜利小镇那种小地方。
“好,我回家跟我爸妈协商一下,等我想当兵的时候,我再来找你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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