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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颓废(第2页)

凌寅燊哼笑,接过手下递来的烟慵懒地呼出一口:“你笑吧骂吧,现在笙笙爱的人是我,我不在乎。”

秦恒一哼,语气满带愤懑:“你别做白日梦了,笙笙若是真的爱你又怎会逃离你,像你这样的恶魔,根本不配被爱。”

凌寅燊被这话刺中,冷若冰霜的双眼凝着他,捏紧的拳头攥着最后一丝理智。

“燊哥,这是从他身上搜出来的两样东西。”

手下将一支钢笔和一条相片吊坠递给凌寅燊。

凌寅燊神情闲散地接过,看着那钢笔皱了皱眉:“这不是我送给笙笙的钢笔吗?”

他举目看回听到他这一句明显一愣的秦恒:“怎么会在你这?”

秦恒勉强缓过神挣扎着支起身子,侧靠床边眉宇紧拢急切道:“这是你的钢笔?”

凌寅燊阖了阖眼,落在那钢笔上的视线满是柔情:“这是我第一次见到笙笙时送给她的见面礼。”

秦恒眼眸震颤,张着嘴却说不出话。

思绪蓦然回到国中备考的那半年。

总是喜欢搜罗各种好看的笔的莫妗笙,突然有一天从五颜六色的笔袋里多出一支色泽冷冽的黑色手工钢笔,显得极其突兀。

可她却对这钢笔爱不释手。

秦恒从那时就知道,莫妗笙的心已经属于那个送她钢笔的人了。

可现在,现实居然告诉他,那个人,就是凌寅燊!

莫妗笙一开始喜欢的,竟是凌寅燊?!

多么讽刺,多么可笑!

凌寅燊看着秦恒在那里又哭又笑疯疯癫癫的,不解地问旁边的手下:“他这是怎么了?”

“医生说他刚苏醒,精神方面可能不太稳定。”

凌寅燊呵笑:“又疯一个。”

他懒得再应付他,站起身:“看好他,好吃好喝的伺候着,等夫人回来再说。”

“是,燊哥。”

凌寅燊走出病房,忽然想起手上还有一个相片吊坠。

不用猜也知道里面一定是两人的合照,他不屑去看,将它揣进了衣兜。

冬季的风,轮回了一遭,又一次如约而至。

莫妗笙那日从大厦离开后第一时间搭乘出租去到火车站附近的旅店。

拿上自己的一点行李,拿上那张她用临时身份买的火车票一路南下来到一座海岛小镇。

她那时在凌寅燊水里放的安眠药足够让他睡一整晚,所以等凌寅燊第二天醒来时她早就离开并安顿好了。

然而凌寅燊次日,却因为伤心过度而导致心碎综合征,住院整整一周。

这些她都不知道。

她更不知道他的病,其实一直都没好。

“放松哦,会有点小痛哦。”

莫妗笙哄着一个八岁大的孩子,慢慢为他扎输液针。

她起初来到这里是想以支教的身份做一个乡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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