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天淡淡道:“有道是不打不相识。”
于凤年“哈哈”一笑:“对对,金大哥,咱们有话好好说。”
金北逍看着叶天,道:“你刚才的话,还作数吗?”
叶天道:“我原本是要清除李河神。但既然是凤年的朋友,那我就给你一个面子。李河神可以继续与我合作,分成比例和当年的涂家一样。”
金北逍:“但他本来可以拿走所有的财富。”
叶天:“你有命拿,有命花吗?”
金北逍沉默了几秒,道:“可以。这件事,我会与河神说。”
于凤年:“先生,我和金大哥说几句话。”
叶天点头:“你们去吧。”
医馆后面的花园里,于凤年擦了把冷汗,道:“金大哥,幸亏你没强硬到底,否则今天恐怕性命不保。”
金北逍冷哼一声:“要不是有地仙在场,我不怕任何人!”
于凤年摇头:“叶先生也是人仙,而且是人仙巅峰。”
金北逍脸色一变:“人仙巅峰?可我看他并无修为!”
于凤年:“他应该处于人仙劫。不过看他的样子,应该能渡过人仙劫。到那时,他说不定就是地仙了!”
金北逍脸色变幻:“地仙有那么容易?”
于凤年:“金大哥,那你觉得,他凭什么能够让地仙保护他?”
金北逍若有所思:“你是说,此人有不凡之处?”
于凤年点头:“兄弟能不能成就人仙,就全靠他指点了。兄弟我说一句真心话,就算不能和叶先生成为朋友,也一定不要成为他的敌人!”
金北逍深吸一口气,道:“我知道了,多谢兄弟提醒。”
两人聊了一会,便又回到前堂。金北逍向叶天一抱拳:“叶先生,之前我言辞多有冒犯,请见谅。”
叶天淡淡道:“您客气。”
金北逍突然拉开衣领,只见他的胸口一片血红色的,巴掌大小的斑,上面布满了青色的血管。
叶天看到这块红斑,立刻怔了怔,脱口而出道:“妖血!”
金北逍点头:“先生果然了不起,一眼就认出这是一块妖血斑。”
所有人听了两人的话都很惊讶,于凤年问:“什么是妖血斑?”
金北逍:“我其实所知不多,只知道有这块斑,我就活不过四十岁。”
叶天:“这是妖血斑,是妖邪在人的身上留下的标记。妖血斑可以让一个普通人,变成修行的奇才。不过,在拥有妖血的人成为地仙之前,妖邪就会前来采割。”
福康:“先生,什么是采割?”
叶天:“这是一种邪法。时机一到,这块红斑就会蔓延到全身。到那时,妖邪就会把受害者的整张皮剥下来,炼成厉害的法器。”
听到这里,金北逍脸色无比难看:“想必那时的我无力反抗?”
叶天:“当然。你修为越高,红斑长得就越快。在你成为地仙的前期,它会遍布你的全身。到了那个时候,妖邪可以轻松地拿捏你。”
金北逍突然跪在地上:“求先生救我!”
叶天没说话,苏灵曦冷冷道:“那位邪妖的修为一定非常高,极有可能是地仙,没人愿意得罪这种高手。”
金北逍连忙道:“先生若肯帮我,我愿奉上一件宝贝!”
说着,他从怀里拿出一个油布包,小心翼翼地打开之后,里面放着一只白色的狐狸的尾巴,非常柔软细腻。
叶天拿起这块兽皮,感觉它很轻,闻了闻,上面有淡淡的香味。
金北逍:“先生,这是‘仙狐尾’,是用九尾仙狐的一只尾巴。它蕴藏妖力,有驱邪镇魔的妙用。”
叶天把狐尾拿在手里,灵力渗入其中,如同泥牛入海,一下就消失了。
〔原创玄幻,不跟风不套路〕苏北买了一个二手键盘。老板说这是三亿年前的古董,要加价。扯什么犊子!谁信谁傻叉!!但,这是什么鬼?!提示你黑进了天道服务器。熟悉的命令信手拈来cp复制mv移动rm删除!这太强了,成为掌控万物的神?苏北兴奋了!老师,还有什么命令?快点教我!我超爱学习!(书友群7102332...
霸道强势男处双洁,绝宠桐城所有人都知道,封家和林家斗了二十年。在封家再也斗不过时,封家女儿躺在了薄家太子爷的床上。一朝醒来,封沁沁发现自己被卖了。呵,既然父亲这么过分,她为什么要让她得逞。我们来做个交易吧。封沁沁扬起小小的脸,看着男人毫不畏惧。男人掀眸,勾唇一下,祸国殃民。理由。我身娇体软易扑倒!本...
8岁时,林羡遇见萧菀青,被美色迷了眼,一句童言被人调笑多年阿姨你好美,我想嫁给你。后来,自以为早已忘怀的林羡再遇萧菀青,她的心跳又开始不停提醒她我好喜欢她。多年后,萧菀青被吃干抹净了才知道,原来软萌的小白兔长大了不是大白兔,而是狡猾的大灰狼。如果你说年少的爱恋像风一样捉摸不定,那我愿,余生以为期,长逝入...
传闻傅氏掌权人冷静自持,斯文禁欲,宛若佛子,想要嫁给他的数不胜数。他身边有个小姑娘,温婉大方,浓情氤氲。按照辈分,她要叫声小叔(无血缘非养成)自初见起,她便对他上了心,感激他的温柔体贴与出手相助。他们身份相差悬殊,姜愿为了跟上他的步伐,努力做到卓越。本以为暗恋永无天日,随着交集越来越多,她主动出击,不动声色。...
时停千年,文明不再,钢筋城市演变成了野兽丛林,面对如山高的怪物,人类能依赖的,只有手上一套来历不明的卡组。...
重生90之悍妻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