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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吃完饭就打算离开。
宁雅拿了包正准备走,身后突然有人喊她的名字。
“宁雅。”
?
宁雅回头,正对上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对方是个年轻高大的男人,寸头,皮肤微黑,脸部线条干净利落,阳刚气十足。
只是,她不认识。
“你认识我?”
男人笑起来,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当然,咱们上小学的时候,你非说我偷了你的日记本,还放狗追了我两条街,忘了?”
经他这么一提醒,宁雅想起来了。
她一拍脑门,眼神迸发出惊喜的光。
“赵大胖?!”
“对,这外号还是你给我起的呢。”
男人低笑。
宁雅不好意思地抿抿唇,上小学的时候她爸还没去世,她们一家三口挤在二十平米的小平房里,日子虽然平淡却很幸福。
隔壁就是赵大胖家。
两家人像对照组一样,她们家幸福美满,赵家鸡飞狗跳,每每那个时候,赵大胖就哭着跑出家门,蹲在院子里偷偷抹眼泪。
她发现了就陪他一起蹲在那。
两个小朋友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后来赵大胖的父母离婚,他跟随父亲离开首都,听说是去了南方,没想到一晃十几年过去,还能有再见面的时候。
“你还好意思说。”
“我放狗追你,你后来还讹了我半支铅笔。”
为什么是半支铅笔,因为她也没有整支的。
后来没几天,赵大胖就和他爸离开了首都。
记忆犹如开闸的洪水席卷而来,赵大胖,应该说赵恒笑容更加灿烂,他的手伸进口袋掏了掏,掏出半支铅笔,红色的笔身,正是当年那支。
“眼熟吗?”
宁雅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都十多年过去了,赵恒竟然还保留着从自已那里讹了去的铅笔,甚至还随身携带着……
半支铅笔能值什么。
除非它对赵恒有特殊的意义。
“你一直都带身上?”
“嗯。”赵恒低头,眼中闪过悲伤,“它陪我度过了许多孤单的日日夜夜。”
他和父亲南下没多久,父亲就得了重病,苦苦煎熬几年后撒手人寰,那时候他不过十六岁,打零工还清医药费后,经人推荐去部队服役。
当兵的日子很苦很累,熬不下去的时候他就靠着对铅笔主人的思念撑着。
再后来,休探亲假的时候他来首都找过宁雅,从邻居口中得知宁父去世,汪云云带着宁雅改嫁的消息,丈夫刚死没多久就改嫁,终究算不上光彩的事。
汪云云和老邻居们彻底断了联系,没人知道她们母女去了哪里。
“我没找到你就回了部队,前两年退伍后一直跑运输。”
他没再去外地,想着留在首都,说不定哪天就碰到了。
没想到,真等到了这一天。
赵恒心里说不出的高兴,看着宁雅真诚夸奖,“你还和小时候一样好看。”
“你倒是和小时候不一样了。”
可以说是大变样,小时候赵恒是个小胖子,现在却成酷帅有型的美男子。
宁雅笑弯了眼,“我是不是该改口叫你赵小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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