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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屋子里的光线并没有从前那般明亮,鎏金纱灯只亮了两盏,窗户紧闭,角落处放置的炉火,将屋子变得十分暖和。
沈微慈身上还带着外头的一丝冷气,进了暖和的屋内,脸颊上也渐渐生起了红晕。
斗篷还披在身上未解开,只是放下了帽子。
沈微慈并没有想在这里留太久,所以也并没有要解斗篷的意思。
白净的手指伸出斗篷,将手上的荷包递了过去:“这是给二堂兄绣的,二堂兄要不嫌弃的话,便收下吧。”
宋璋自沈微慈一进来,眼神便未从她身上离开过。
今日那一身鹅黄色的小袄十分衬她肤色,灯光一照,肤如凝脂,熠熠生辉。
在那耳畔上两只摇曳的翠绿耳坠,一下下打在那光滑的脸颊上,又被光色晃出一道道烟波,煞是好看。
她仅仅只是多戴了一对耳坠,宋璋便觉得觉得移不开眼了,只觉得那领口系着斗篷带子,还有那伸出来的宽袖上天青色的回字纹,都透出股子别样倦怠。
更别提那双黛眉下的桃花眼,樱桃唇,只要将人的魂魄都勾引走。
宋璋的眼神在沈微慈身上流连了许久,才终于落在那被宽袖挡了半截的细白手指上,荷包不大,一眼看过去却十分精巧。
他垂下凤眼,伸手将荷包拿在手上,蓝底的绸缎上绣着黄狮戏珠的图案,既威武又有气势,且狮也象征辟邪,倒是她花了心思的。
宋璋的神色一暖,指腹摩挲在那精美的绣工上,这荷包一瞧就是男子身上佩的,他心思微微一动。
他拿眼瞧那又垂着眉眼的人:“都是你自己绣的?没叫丫头帮忙?”
沈微慈也没抬眼看宋璋,摇摇头:“没有。”
宋璋更是满意了。
上头还带着沈微慈身上那股好闻的淡香,一想到这个荷包被她日日拿在手上,一针一线用心缝出来,他的身上就是一紧,心里头就又燥热起来。
他将荷包捏在手里,唇角边已不由自主勾了起来:“算是你用心,爷也给你个东西。”
沈微慈只觉得面前忽笼罩过来一道阴影,再回过神时,宋璋已从椅子上站起来,弯腰捏起她的手腕,就将手上的一只粉白玉镯子戴在了她的手腕上。
又听见他低沉的声音:“女子不是都喜欢佩戴这些么,我瞧这颜色最衬你,这可是爷亲自去选的,也只你才有这待遇。”
沈微慈看着戴在手上的玉镯,十分透亮的颜色,淡粉烟白,如花如雾。
女子的确都喜欢佩戴这些首饰,但沈微慈却从十岁之后就再佩戴过了。
以前裕阳的女子即便买不起玉石,也会拿花样去打一副银镯子,不过她要将银子都省下来,从来都舍不得。
现在手腕上戴上这么好看的镯子,她竟有些些微的不习惯。
宋璋瞧沈微慈发愣,又低头看着被自己握在手上的手指,又小又白,跟会发光似的,微棕与白皙,分外的醒目,看的惹眼。
沈微慈将手从宋璋的手上抽开,又收回在斗篷里,她抬头看着宋璋,又垂下眼帘细细道:“微辞谢过二堂兄心意。”
“现在已夜,那我先回了。”
说着沈微慈对着宋璋福了身,转身打算往外头走。
宋璋却忽然拉住沈微慈的手腕,皱着眉低头去看沈微慈的露在外头半截的绣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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