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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的法则:公布一条规则,所有看见或听见的人都必须照做。效力相当于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国家的法令。】
咦?这个能力有点意思……夜月一瞬间就来了兴趣。
发布命令,让别人照做?那岂不是……啧啧……
妃英理是吧?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妃律师,大致的情况小兰应该已经跟你说过了吧?”夜月对她说道:“我打算起诉入管局和搜查四课,我听小兰说你是律师,所以想聘请你为我打官司。”
妃英理回答:“事情我已经听说了,入管局工作失误,把你当成偷渡客抓了起来,后面又发现你有签证把你放了。这种情况确实能够起诉,不过说实话,这种官司会比较麻烦,年轻的律师根本不敢碰,而且我是主打婚姻法的律师,并不擅长这种事。”
夜月微微一愣,对哦,妃英理最擅长的好像确实是离婚官司,财产分割之类的。我现在还没结婚,根本用不着她啊,啊呸!是以后也用不着!
“那妃律师有没有合适的律师给我推荐一下?”夜月追问。
妃英理礼仪性地笑了一下,“正有此意。我认识一个叫巽(xùn)壮平的男律师,他是赫赫有名的大律师,业务熟练,不畏强权,在我们这一行也是传奇一样的存在了。对于这种起诉政府部门的官司,我想他一定会非常感兴趣的。”
巽壮平?谁啊?没听说过。不过既然是妃英理推荐的,那应该是个很厉害的律师吧。
妃英理帮夜月联络了巽壮平,对方表示明天有空可以与夜月见面,事情就这样定了下来。
在餐厅里吃好午餐之后,夜月向妃英理和小兰告辞回到了住处。他脑海里还萦绕着刚刚从妃英理那儿获得的【女王的法则】技能,好奇心迫使他想要尝试一下。
只是他刚刚进入203号房就感觉好像少了什么东西。
想了一会儿他才记起来,我不是捡了一个流浪汉在家里吗?好像姓早濑,怎么没了?昨天晚上我从警视厅回来的时候那家伙还跟我睡在同一个房间的啊!
夜月立刻找到房东杉浦先生询问情况,对方听说流浪汉失踪了也很惊讶,“我并没有看到他出去啊,也可能是我没注意,要不要报警?”
夜月没有马上报警,而是和房东一起找了一圈,他们找到了早濑留下的行李,里面都是画画工具,还有一张纸条。纸条上面写着:夜月先生,我记忆恢复了,想回家看看,收留之恩日后报答。勿念。
“看来是记忆恢复主动离开的,那就不用报警了。”夜月决定不报警。
杉浦先生也一脸高兴,“他记忆恢复了?那真是一件好事。”
虽然杉浦先生一开始对早濑的到来非常抵触,但本质上他也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听说早濑的记忆恢复了,也为对方感到高兴。
夜月却隐约记得,早濑记忆恢复之后回到家里会被老婆杀死,自己要不要干预一下呢?
迟疑片时,夜月发动【真相只有一个】技能,打算搜寻早濑的住处,但没有任何结果。因为半径一公里之内所有人的大脑里都没有相关的记忆。
算了,关我屁事!夜月选择顺其自然。
……
早濑失踪的事情告一段落,夜月回到屋内关上门,关注起了从妃英理那儿获得的技能。
“女王的法则,公布一条规则,所有看见或听见的人都必须照做。效力相当于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国家的法令。”夜月分析着,“这里提到了看见或听见,也就是说公布规则不一定要高声宣布,也可以是用文字的方式发布?”
“后半句特别对效力做了限制,说明法则并非不可反抗的。如果是叫对方做一件小事,对方应该会照做,如果叫对方杀人,对方有极大的概率会抗拒。”
夜月打算先试试简单的。他拿出纸笔,发动技能【女王的法则】,同时在纸上写下了一句话——看到这段话的人必须学狗叫三声。
刚刚写完这句话,夜月拿起纸条看了一眼,哪里知道这一看,他就忍不住“汪汪汪”地叫了起来,而且是叫得很响亮很欢快的那种。
声音叫出来的那一刻,夜月的脸都绿了。
“WC!什么鬼?我发布的规则连我自己也要遵守吗?”
夜月还没反应过来,外面就有人急促地敲门了。
“咚咚咚!咚咚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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