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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逃过誓言的第一女配陆幼薇(第1页)

在正文第82章“毕竟东流去”中,陆家祖母让孟遇安发下如此誓言:

“我孟遇安今日立下誓言,必不会做出有损李氏王朝的事来。若违此誓,此生所有在意之人必遭横死。”

后来事实证明,孟遇安确实做出了“有损李氏王朝”的事来——她改祁为华,废李自立,终结了李氏王朝的统治。

那么她“此生所有在意之人必遭横死”了吗?

是也不是。

从创作思路的角度来说,作者写到第82章里这一段的时候,是有打算在后续剧情中让誓言应验的。

那时候,甚至陆幼薇也在作者设想的死亡名单上。

说到陆幼薇这个角色,和陆煜一样,她的功能性非常强。

陆幼薇在这个故事中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有一个合理的契机把女主带进皇宫,让女主接触到皇权和政治。

功能性角色在完成自己的功能之后,后续该如何处理,一直都是个问题。

所以作者曾经一度想写死陆幼薇。

譬如,作者设想过这样一个剧情,在孟遇安千里驰援建业的时候,让陆幼薇死在建业保卫战里,完成“誓言”。

但是后来作者放弃这样写了。

一是因为建业保卫战中已经有了尉迟苒的死亡,如果再来一个主要配角的死亡,就会冲淡前者死亡的“震撼感”。

(就像作者本来打算让陆煜死在第二次襄阳血战里,但因为贺令昌一定会死,陆煜如果也在这时候死了,就会冲淡贺令昌死亡的“震撼感”,于是作者退而求其次让陆煜归隐了。)

二是因为作者对陆幼薇的恻隐之心。

如贺令娴一般,陆幼薇也为了剧情牺牲了许多——或者说,陆幼薇就是用来给孟遇安“服务”的。

在感情上,她因向往自由而与孟遇安意气相投,后来甚至对孟遇安有了超出友情的感情。

在事业上,她先是带女主入宫,后来以整个陆家之力托举孟遇安立足扬州,可谓“天使投资人”。

在推动剧情上,作者还安排了她被李允琛侵犯,以激起孟遇安对李允琛的仇恨,强化孟李的对立。

故事的前半段里,陆幼薇从来没有被作者善待过。

所以,作者便不再忍心写死她了。

作者给了她扬州牧的职务,让她独立于孟遇安,在事业上有自己的作为;

作者还给她安排了冼离作为伴侣,以弥补前文中让孟遇安拒绝她的亏欠。

前面分享过,贺令娴在最初被设计时的原型是林黛玉,而陆幼薇被设计时的原型则是贾探春和史湘云。

正文中作者曾用“英豪阔量”这样词形容过陆幼薇,也多次描述她“虽然身在深宅,却志在天下”。

在故事前中期,陆幼薇是和孟遇安有着最深羁绊的人,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女配。

一本大女主小说的第一女配,不应该是一个只为女主服务的功能性角色。

她不应该在完成自己的剧情和感情使命后,就被草率抛弃下线。

陆幼薇理当有自己完整的故事线和人物弧光,她也是自己故事中的大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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