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二十一章:吃狗肉
狗肉刚炖上,不过满满的一桌子饭菜,却是早已经准备齐全,余宗华和王兰夫妇带着林昆和澄澄来到了餐厅里,坐下之后余宗华才注意到林昆肩上的小海东青,脸上露出好奇的神色,问道:“林昆侄子,你这鹰……”
林昆笑着说道:“昨天游凤凰山的时候遇到的,我帮了这小家伙一个忙,这小家伙就跟着我了。”
王兰年轻的时候下过乡,对乡下的飞鸟走兽都很熟悉,端量了林昆肩上的小海东青后,啧啧称奇道:“老余啊,咱们林昆侄子肩上的这只小鹰怕是不简单啊,我在乡下的时候也没少见过鹰,但没有一只眼睛像这只这么机灵的。”又向林昆问道:“大侄子,你这小鹰是啥品种的?”
余志坚刚才去了厨房查看狗肉,这时正好返回餐厅,听了王兰的话后,不等林昆回答就说道:“妈,这可不是普通的鹰,是只小海东青!”
“海东青?”王兰的脸上立马露出惊讶的表情,她在乡下的时候当然听说过这种鹰,那可是传说十万只神鹰里才能出一只的‘神兽’,它的速度比正常的鹰更快,智商比正常的鹰更好,攻击力比正常的鹰更高!
大山里曾有传说,说一只成年的海东青,能够轻易的杀死一头黑瞎子,那黑瞎子在山林里可是霸主的角色,就连一向凶猛的老虎都不愿与之为敌。
余宗华土生土长的沈城人,年轻的时候也没下过乡,自然就不知道海东青是什么神兽,奇怪的看向一脸惊讶的老伴,疑惑的问道:“兰啊,海东青是什么鸟?”
余志坚拎起一瓶茅台,不等王兰回答,他一边开酒一边对余宗华说道:“老爷子,还是我给你科普一下吧……”
余志坚说完,余宗华将信将疑的看着林昆肩上的小海东青,这只小鹰隼看起来灵气的很,一点也不像成年之后能把黑瞎子干死的那种神鸟,不过他心里转念再一想,小狗小时候都是可爱的,长大了不就凶了么?
余志坚给余宗华、林昆、还有他自己都满上了一杯酒,王兰把澄澄抱在了身边,溺爱的要照顾小家伙吃饭,余宗华提了一句词,说了句简单热忱的开场白,对林昆和澄澄以及小海东青的到来表示欢迎,家宴就开始了。
边吃饭边聊天,聊着聊着余宗华才想起问余志坚锅里炖的狗肉哪里来的,余志坚哈哈一笑,就把刚才街上遇到的那点事从简的说了一遍,余宗华听了之后目光凌厉的瞪了余志坚一眼,道:“你小子就脾气冲,早晚要出事!”
余志坚夹了块花生米放到嘴里,嘎嘣嘎嘣的嚼着:“谁让那两个小子不长眼,在这沈城的地界上,就是省长的亲儿子我都走过,他们算个球?”
“你啊你!”余宗华无奈的冲余志坚指了指,余志坚马上端起酒杯,提词道:“老爷子,昆哥,咱们爷仨再走一个,同时宣布我一个决定!”
“啥决定?”喝完了酒,余宗华马上问道,林昆也好奇的看向余志坚,这小子别看长的高高壮壮的,却是一个心思极为细腻有灵性的主儿。
“我这不快退伍了么,我不打算留在部队里干了……”他的话不等说完,余宗华马上就拿出父亲的威严,冲这位东北虎军团里的兵王吆喝道:“你小子不在部队里干打算去哪?就这你脾性到社会上能混的了?你还是少给我惹麻烦了,就老老实实的在部队里待着,一辈子保家卫国挺好!”
余志坚嚼着花生米很淡定的说:“老爷子,你先别动气,让我在部队里待着,那是您的意愿,可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我想要自由的天空!”
余宗华别人面前一向都是和和善善的,能把脾气收回去的才叫本事,可唯独对自己这个儿子,他这个混迹官场大半生,一向以老好好示人的省人大书记,却是实在忍不住脾气,也怨这小子从小到大没让他省心过。
余宗华砰的就拍了下桌子,噌的一下站起来,拿出了严父的威严,挥起巴掌就要过来揍这个让他不省心的儿子,林昆赶紧起来拦着,“余叔,你先消消气……”
旁边的王兰不愿意了,瞪了老头子一眼,说道:“余宗华,你这臭脾气赶紧给我收了,咱们昆子大侄子带着澄澄大孙子来吃饭,你还想造反啊!”
余宗华在外人的面前,那绝对是笑面虎,可在自己媳妇的面前,却是个怕老婆的主儿,听王兰这么一说,他马上就老实了,而且也猛然惊醒林昆和澄澄在这儿呢,自己这么发脾气,还让不让人家吃好饭了。
余宗华重新的坐了下来,脸色阴沉的瞪着余志坚,“你小子给我说说,你不在部队干了,你想干点什么,什么才是你想要的生活,给我说!”
余志坚平常在外人的面前一直都是很严肃的,咱堂堂沈城军区的特种兵团的兵王,好歹也得有个气质,可在余宗华的面前,却一直都像是个长不大的孩子一样,他嚼着花生米嬉皮笑脸的对余宗华说:“老头子,你别生气,我已经打算好了,等退伍之后就去中港市发展,跟昆哥混!”
一个被人称作傻子的孤儿,竟然是万年之前神界帝尊转世!封天大盾下,群魔乱舞!玄宝携鸾后与十八帝妃,找回三大圣宝,平魔乱,归元一,统一白鸾,重登帝位!面对来自神界灵界冥界人界四界众生对圣宝和神帝之位的觊觎和阻拦,玄宝携五大兵团,扬玄尊大旗,洒男儿热血,平四界之乱,祈万民之福!...
本是山村小农民,谁知化身金疙瘩!董三生是个农村孤儿,生机都成问题,不料夜宿山神庙竟得到神葫芦,从此走上康庄大道!开饭店建学校搞投资办大事人不能忘本,他扎根农村,誓要做史上最强小农民!不知不觉间,他才发现,身边的美女越来越多,那一双双炙热的眼神,竟让他难以抗拒...
7年婚姻。相见如宾,浓情甜蜜。到头来,镜花水月。倾尽所有,换来一场蓄谋已久的杀人灭口。那一天。陆漫漫怀着还不足2月的孩子,死于一场车祸。离奇的车祸,却意外获得重生。陆漫漫再次睁眼,回到还未嫁人之时。她凌厉的眼眸一紧,嗜血的微笑,风华绝代。重生一世,她誓要,血债血偿!为此!陆漫漫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拒绝渣男,毅然嫁给了上一世的死对头,这一世本不该去招惹的男人。她说,我送你锦绣前程,你助我斩妖除魔!他邪魅的嘴角微扬,低沉的嗓音道,一诺千金。精彩片段一都说文城陆家千金陆漫漫,琴棋书画,聪慧过人,贤良淑德,温柔大方,知书达理,善解人意,是文城所有男人心目中的贤妻良母男人低沉的声音显得那般的漫不经心,只是不知这般凶恶残酷,心胸狭窄,瑕疵必报,阴谋算计还表里不一的女人,是谁?陆漫漫抬眸看了一下男人,遂问道,姐都被人害得倾家荡产死无全尸了,你还让姐继续装逼?!男人眉头颤动。打个比方,当你想要放屁的时候,你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憋住了,最后的结果你知道会怎样?陆漫漫一字一句,屁从嘴里面吐出来,恶心的是自己!男人脸色直接黑透。精彩片段二不是形婚吗?陆漫漫死拽着两条杠的早孕棒。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我怀孕了。我身体各个器官都很健康。莫远修,重点是姐怀孕了!怀孕了!怀孕了!陆漫漫气急攻心。所以?我不打算留下她。男人微抬眸,一脸淡薄,还记得我们交易达成时我说的话吗?一诺千金?陆漫漫扬眉。记得就好。什么意思?陆漫漫莫名其妙。生个千金。男人说的慢条斯理。陆漫漫一口老血差点没有喷出来!她说过要生的吗?!简介小白,内容绝壁正剧!本文是一枚一心只想要辅助丈夫成立丰功伟业的贤妻良母遭遇最爱人背叛后,意外重生重活一世,在报复渣男的过程中重新收获爱情的豪门故事。精彩,不容错过,欢迎跳坑。PS本文架空...
进宫前,顾云黛就被太子困在了厨房里。 进宫后,顾云黛一心想用药膳废了人渣。谁知太子妻妾迟迟无孕,她的肚子里却蹦了个儿子出来。 顾云黛本想母凭子贵安安静...
别妄想逃离我,除非我尸骨无存。我是你一个人哒墨临琛掌握京城命脉,凶残冷血,却对病秧子安初眠蚀骨宠爱。传闻这病秧子骨瘦嶙峋,奇丑无比,结果,她惊艳亮相,全民皆痴。安初眠在外腥风血雨搞事情,唯独对墨临琛成了黏人小奶包。当着众人面,墨临琛抱着小奶包,又哄又宠,我老婆身子娇弱,三步一喘,你们都得让着她。养生系统续命,无数神级buff加持,安初眠一搞事就轰动全球。天后马甲被扒,墨临琛看着怀中的安初眠,小奶包,嗯?我摊牌了,除了是你的小奶包外,马甲也遍布全球爱慕者蜂拥而至,豪掷千金。墨爷,你家夫人翻天了!墨临琛磨刀霍霍,敢,她是我的私有物,谁敢多看一眼死!次日,安初眠狐疑的发现,对她众星捧月的爱慕者们,一见到她就闻风丧胆了。...
弘治十一年,弘治中兴正由兴盛走向衰落,贤臣们年衰致仕,内阁三人渐渐老去,弘治皇帝励精图治,也无法将大明推向更高的太平盛世。此时,京城西北角的破旧院落中,一个书生正翻阅着史料,检查这个大明和穿越前那个,是否严丝合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