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唐德宗界(781)。
北庭:
北庭将士不可置信的喃道:“九百年?九百年??”
“北庭沦陷之后,我等留在北庭的子孙后代,要被外族蛮夷奴役九百年吗?”
对于这个在天道历史进程中的结果,让无数北庭的汉人无法接受。
河西被吐蕃侵占之后,也仅仅才需要一百年就被大唐给收复了。
然而北庭却要沦陷九百年。。。!
难道是因为北庭军与吐蕃军打得太狠了,没能像沙州那样投降,在北庭的地土上留下足够的汉人百姓繁衍,才至于要在这九百多年里,没能有汉人起义收复北庭吗?
又或者说,北庭在吐蕃占据之后,所有的汉人百姓都被吐蕃给掳走,被吐蕃迁出了北庭?
还是说,在这九百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所有的北庭汉人,都没能活到九百年之后,也没有等到再次被中原王朝收复的时候吗?
九百年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长到让此时此刻的所有的北庭汉人,都无法接受这样的一个结局。
现在知道了北庭在天道历史进程中的结局后,也就是在这一时刻,所有生活在北庭的汉人,都打算要在这一世里,想要彻底的改变这一结局。
安西龟兹:
此时同样吃惊的安西军刘奔喃道:“连北庭沦陷之后,都需要九百年之后才被中原王朝收复,那我们安西呢?”
“我们安西,比北庭离中原的距离还要远,地理位置也更加的边陲,生存的环境也更加的恶劣。”
“连北庭在天道历史进程之中,也需要等上九百年才被后世的中原王朝收复。”
“那我们安西呢?从大唐中原千里迢迢,迁居到安西的汉人百姓,是不是比北庭,被收复的时间还要晚?”
“况且在安西的各部族与西域小国,也要比北庭更多,在这九百多年的历史进程之中,大唐汉人的子孙后代,还能活到被收复的时候吗?”
“也就是说,在我们安西军,被外族蛮夷击败之后,所有的大唐汉人百姓,以及子孙后代,就再也无法再回到中原了?”
从始皇帝赢政统一天下算起,满打满算,到达此时,也才一千年而已。
而北庭沦陷之后,需要九百年之后才被中原王朝收复,这不仅是北庭的汉人无法接受,就连安西的汉人百姓也无法接受。
生活在这广阔无垠的西域大地上,不管是汉人族群,还是其它族群,没有足够的人口基础,没有足够的生存武力,随时会湮灭在这西域的风沙之中。
因为安西处在西域的腹地,这里的地理环境,以及生存条件,都要比北庭还要恶劣。
重要的是,从中原迁移过来的汉人百姓,是比北庭还要少的,也更比不上沙州城。
就连曾经在西域存在了八百年的楼兰王国。
在杀掉大汉使者之后,都没等到大汉王朝军队的到来,就已经覆灭了,给无数中原的文人墨客留下无数的诗词篇章,以及意难平。
除了楼兰王国之后,还有那神秘的精绝古国,也同样是在一夜之间,神秘的消失在西域的风沙之中。
若是大唐的安西也如楼兰王国,精绝古国一样,突然又神秘的消失在西域的风沙之中,那是一点也不意外,也确实会给后世留下一些意难平。
毕竟大唐的安西军在辉煌的时候,在西域那是何等的耀眼,更是让大唐的威名传遍西域,以及比西域还要遥远的极西之地的外族诸国。
“不能!在这一世里,我们安西军,绝对不能像想那如楼兰王国,精绝古国一样,湮灭在西域的风沙之中。”
此时的天道盘点,还没有盘点到安西在历史进程中的结局,就已经有安西军的将士,接受不了自己所预想到的结局了。
爽文宠文,1v1,女强男强!初相见,薛夕被迫对这个充满危险的男人一见钟情,不谈恋爱会死的她只能主动出击我有钱,也很能打。做我男朋友,我罩着你...
三流中医大学学生林天成,和手机合体之后,一个手电筒应用,便能让林天成拥有夜视透视能力。美图秀秀,360杀毒等等应用,又能带给他怎样的惊喜?...
不要了疼。忍一忍,马上就好了。男人抓住她的手,为她擦药。男朋友敢玩劈腿,她就敢给他戴绿帽子。她倒是要看看,最后谁先玩死谁。只是,三无老公摇身一变竟然成为了A国人人趋之若鹜的新贵,苏简溪接受无能。她的丈夫确实没车没房,但人家有别墅有游轮还有私人飞机啊。都说苏简溪是狐狸精,傍上金主不说,还让人家当了接盘侠。事后还是厉霆骁亲自辟谣是他追的苏简溪,孩子是亲生的!...
前世,她是将军府嫡女,人前无限风光,可是一场青梅竹马的姻缘,让她成为弃妇。她成功二嫁,却被活活烧死。今生,她冷然站在所有人面前,看着前世所有轻她,辱她,害她,恨她的人,薄凉的嘴角勾起你们接下来的人生只有两种,一种是死,另一种是生不如死!重生十四岁,傅锦兮嗜血归来,立誓绝不心慈,即使双手染尽鲜血也要将所有背...
一串玉石手链,意外的将我和他紧紧的纠缠在一起。从此以后,我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挖坟斗小鬼周游在各种牛鬼蛇神之中。不仅如此,我还成了那位爷的保姆丫鬟兼暖床的工具。可素,我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大好青年,怎么可能就屈服在那阎王爷的淫威之下?就在我要卷铺盖卷儿跑路的时候,却被一双白白嫩嫩的小手给抱住了腿麻麻,你要去哪儿?黑白无常和牛头马面,更是齐刷刷的喊着嫂子。怎么看我都看掉进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大坑。我只能流下了两条宽面条泪...
被迫当了八年废物的我,却有一个貌美如花的老婆,现在丈母娘打算把我老婆推给富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