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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恪之说:“爱惠路两块钱一晚上的全球旅馆。这个年,你清净,我也清净。怎么了?”
老冯一怔。
儿子跑了,他原本以为会去姐姐家。但并没有,除夕夜也不见人影。按说,那就是落脚在南京的几个大饭店了。但问遍饭店经理,均说不见冯公子下榻——按说,只要他露脸在任何一家南京大饭店里,经理不可能没有印象。
所以老冯认定他是跑去那种声色犬马之所里鬼混了,怒火中烧。前两天派了人到处去挖,把南京那些个场合的经理弄得人人自危,就怕下头万一哪个不长眼的收容了冯家儿子,自己可就倒霉了,连年也没法好好过。
没想到这个年,儿子是在爱惠路的旅馆房间里度过的。
两块钱一晚上的旅馆,自然比通铺、格子间要齐整,不是最便宜的,但和高档,是差了十万八千里。一般是提供给小商人、出公差的公司雇员,或政府部门下头普通职员住的。
儿子虽然混账得没了样,但从小到大,从不撒谎。这一点,老冯是知道的。确定他并没有在外鬼混,积聚了几天的怒火,这才稍稍压了下去了些,冷冷地说:“一个人,跑去住那种地方干什么?”
“看书,睡觉,听外头放炮仗,思想人生。这样您满意了吗,爹?”
儿子的语气,仿佛带了点自嘲。
老冯慢慢地吐出胸中翻腾的一口气,等心绪渐渐定下了些,沉着脸说:“我叫你进来,是要跟你说个事。”
“今年起,你不用去上海了,就给我留在南京做事!”
“不可能!”
冯恪之眼皮子都没动,张嘴就断然拒绝。
老冯想起沪市长年前打电话来时,那种欲言又止、吞吞吐吐的语气,大怒:“就你干出的那事,你知不知道,现在整个上海市政楼的人看见你,都跟见了鬼似的?”
“那就离我远点。当初虽然是您塞我进去的,但现在,我觉得那里挺好,有感情了,我还哪里也不想去了!何况,没功劳也有苦劳。要不是我那几枪,还打不出蛀虫。虽说蛀虫打不完,但少一条,于国家民族,总归要好一分。过两天等我回去,上海市民说不定还要敲锣打鼓给我发奖牌。”
老冯为之气结,指头戳着儿子那张一本正经的脸:“你……你是真的想把我气死,是不是?”
哗的一声,拉开抽屉,将里头一面账本似的小簿册,朝着儿子劈头盖脸地砸了过来。
“混帐东西,睁开眼睛瞧瞧清楚,过去一年,你在上海都干了什么好事!”
小本子重重砸到冯恪之的脸上,掉落在地。
冯恪之摸了摸脸,俯身捡了起来,翻开,发现竟是一本记录了自己每天都去了哪里,做了什么的流水账。
上头的字迹歪歪扭扭,还夹杂了不少的白字,但条条目目,列得一清二楚。
他随手翻了下。
……
“十月初三日,跑狗大赛,赢钱两千,当场捐爱国童子军会。”
“十月初四日,四泾桥勺球场。”(蓬蓬注:此处“四”“勺”皆为白字,应作“泗”“杓”。杓球是当时对高尔夫球的称呼。)
“十月初六日,与张府、姚府公子等人大世界娱乐。凌晨两点归。”
……
“十一月十三日,理查饭店包场,助女歌星钟某当选今年之上海小姐。”
冯恪之哗啦哗啦,几下就翻到了最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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