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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已经齐了,接下来就是找地方喝酒了。
有元朗跟着,看上去不错,这会儿却又有些麻烦了。
郡府出来的汉子们,都若有若无的敬着,俨然将其当大家少爷了,也就不好去寻一家破破烂烂的食肆。
都打着客随主便的招牌往李破这里推。
奶奶的,李破才在城里溜过几圈,能找到什么地方了?
还是李破说,小弟囊中羞涩,还请诸位哥哥手下留情云云。
大大方方一说,到比藏着掖着更让这些生猛汉子听着顺耳。
最后还是尉迟,带着众人去了南城一家相熟的食肆。
到了地方,十几个人一拥而入,直接把小店给包了。
店家有点心惊胆战,但有尉迟在其中,让他们放心不少,招呼的殷勤备至。
李破和尉迟,程知节,元朗,罗三几个凑了一桌,其他人都散着做了。
等级这东西,几乎无处不在,也不用多说什么。
酒肉陆续摆上来,李破端起大碗,当仁不让的站起来,大声道:“今天跟诸位结识,着实高兴,我李大郎先干为敬。”
说完,咕嘟咕嘟,一碗酒下肚,看着着实豪爽。
众人纷纷喝彩,举碗相应,一时间,店内都是牛饮之声。
尉迟一边喝着,一边暗自打量着李破。
心里也在嘀咕,都说关西人起家快,他娘的这次是亲眼见到了,才几个月的功夫,从流民到郡府。
当日那个到处献殷勤的娃子,现在竟然能跟他平起平坐了,而且,呼朋唤友间,一点生涩的意思都没有。
李破不管那么多,也不管旁人怎么想,他知道,和这些粗豪汉子相交,小心翼翼的可不成。
所以,一碗酒下肚,接着又倒了一碗,先谢程知节保举他入郡府。
程知节顿觉脸上有光,实际上,他心里也在嘀咕,马厩那个老家伙不好惹,在郡府中是人尽皆知。
当初听说李破去了那处马厩,他心里还有点觉着对不住,这是将事情办的差了。
结果是两个多月过去,他差不多忘了的时候,这位又钻了出来,还带着元朗,看元朗那样子就知道,这小子竟然在马厩那里厮混的不错,许是和那老头攀上亲戚了?
所以他和尉迟一样,心里都有着惊讶。
大笑着一大碗喝下去,见元朗殷勤的给李破倒酒,顿觉三观受到了冲击,这世界他都有点瞧不懂了。
接着,李破又敬尉迟,谢他在城门口相帮。
尉迟多少有点尴尬,喝酒也就分外的痛快,他和程知节完全是两种人,对不住就是对不住,不会给自己找什么理由,所以之后跟李破喝的最多的就是他。
罗三就好对付了,这娃子有酒喝,有肉吃就行,根本不会想太多,管你是流民还是进了郡府,在他眼中都差不多。
元朗嘛,直接省略,现在李破在马厩那边的地位,已经差不多和老头一样了,元朗彻底沦为小字辈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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